当前位置: 党建在线 >> 党支部制度建设 >> 正文
党支部制度建设
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时间:2015-09-23 00:00:00 来源:本站 点击数: 字体大小:

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学院基层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作如下规定。

一、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主要包括党员联系党外群众制度,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二、党支部根据党员的业务工作特点和各自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每个党员一般都应联系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

党员联系党外群众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关心他们的思想进步和政治成长,听取他们对党的工作和校、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听取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了解群众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释疑解愁,排忧解难;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沟通,鼓励进步,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落实我校、我院各时期的工作重点;执行我校、我院各项制度和规定及校党代会和院党组会议精神;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党员联系党外群众的方式应形式多样。党员要主动接近被联系人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注意实际效果。

三、坚持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制度。党支部要指定正式党员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对于联系对象的情况,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要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通过个别交心谈话,听取其思想汇报,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向入党积极分子提出希望和具体要求。

(二)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做好考察材料的撰写和有关表格的填写工作。

(三)定期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进步情况,以及对其培养教育情况,接受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和建议。

(四)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提出能否将所培养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个人意见。

(五)在联系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接受发展对象邀请,担任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六)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继续对其进行帮助教育。

四、预备党员也可根据党组织安排需要,与党外群众结对交友,以自身实际行动影响、教育群众,同时在联系群众过程中注重全面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预备党员对联系对象反映的情况,党组织可作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参考内容之一。

五、党员联系群众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党组织要把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中段 邮编:271016 电话:0538-6229731
版权所有: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医学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