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军队系统院校党组织的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条例作出规定。
第三十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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